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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出台公共交通治安条例 影响司机驾驶可定罪

2013-12-06 07:5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6日讯 乘客影响公交司机开车,拟将被定罪量刑。昨日上午,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局长陈瑞芬接听市长专线,透露厦门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或将在明年出台。

  此外,厦门已设立轨道交通警察,参与地铁建设前期的维稳、反恐等治安管理。

影响驾驶员开车将定罪量刑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局长陈瑞芬介绍道,厦门目前有普通公交车3831部,出租车4842部,快速公交车197部,厦鼓轮渡客运船舶20艘,日均客流量达300多万人次,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已超40%。

  但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立法滞后,直接导致了公安主管部门执法管理“无法可依,执法不严”。

  陈瑞芬介绍,目前,若有人在厦门的公交车上,以暴力等方式,影响正在驾驶中的司机操作,如殴打公交车司机、强拉车辆方向盘、抢拔档杆钥匙、携带危险品乘车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往往只能对其作出治安处罚,没有造成其他人员伤害的,无法对其定罪量刑。这项法律法规出台后,公共交通上发生此类事情,严重的或将定罪量刑。

出租车运营明确奖惩规定

  国内多地都曾发生过出租车罢工事件,厦门也发生过几次集体停运事件,停运车辆曾高达76.7%。今后,与出租车有关的治安问题、影响稳定秩序的因素,都将明确规定责任主体、行为规范、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奖惩规定。

  “出租车作为公共资源,它的准入、营运、收费等,必须要有法可依。”陈瑞芬说,在厦门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中,对出租车等客运企业的准入、使用、管理、处罚等方面都进行规范。

  3年前水陆交通分局开始推进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立法,“程序已经走完2/3,预计明年能出台”,陈瑞芬介绍,目前,这项立法已摆上厦门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厦门市政协已将其提到备选提案里,正处于政协提案的前期。

  据悉,国内多个城市,北京、上海、杭州等都已先后颁布实施公共交通法规规章,厦门相关部门还曾组织人员到那些城市学习。

设“轨道交通”警察参与反恐、维稳等

  除立法外,为保护公共交通安全,厦门还设立了“轨道交通”警察。厦门地铁已经开建,陈瑞芬透露,早在今年4月1日,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新成立“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大队”,专门从分局各单位抽调了刑侦、治安等专业民警约10人,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反恐、维稳、治安防范、视频监控等治安管理。

  据悉,公安部规定,一条轨道线要有1~2个派出所,轨道交通每公里要有3.26个警力,随着厦门轨道交通的建设,未来将会有“轨道派出所”。(本网记者 刘燕婷 许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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