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艾滋扒手”游走法律边缘 被抓时成“护身符”

2013-11-30 10:59 来源:厦门网 0

  他们拥有“双重身份”,他们处在尴尬之中。他们是艾滋病人,几乎没有人愿意跟他们接触;他们又是窃贼,吸毒者,生活在社会的阴暗角落里……面对警方的抓捕,他们以“病毒”作为免死金牌,一次次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被称为“艾滋扒手”。

  无奈

  夫妻“艾滋扒手” 成派出所“常客”

  叶倩(化名),四川人,曾因扒窃多次被警方抓获。她和丈夫都是艾滋病患者,家里还有一个不到七岁的孩子。

  据了解,叶倩和丈夫来厦多年,没有工作,以扒窃维生。丈夫也是扒手,但“技术”比叶倩差,所以在作案过程中,丈夫一般负责打掩护,由叶倩下手偷盗。她下手有一个优势——抱着小孩当掩护,几乎没人会怀疑这位年轻妈妈是扒手。

  从去年开始,厦门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反扒力度,叶倩和丈夫多次被抓。不过,因两人患有艾滋病,不符合羁押条件,警方抓了放,放了又抓,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派出所的“常客”。

  叶倩说,她在生孩子时体检,才知道自己患了艾滋病,随后丈夫也被检出艾滋病病毒。后来,孩子出生了,被查出也携带了艾滋病病毒。她和丈夫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因为病毒发作而死去,到时候不知道孩子该怎么办。据了解,叶倩一家之前住在蔡塘附近,不过,数个月来,她没有再被警方抓过,如今还在不在厦门,没人知道。

尴尬

  随身携带病历  被抓时成“护身符”

  据了解,厦门的“艾滋扒手”在整个扒手群体所占的比例并不大,叶倩和丈夫就是这个特殊群体的典型代表。他们为何游走于法律边缘?记者了解到,《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对两种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一种是精神病患者,另一种就是急性传染病患者,而艾滋病属于急性传染病。此外,《监狱法》也明文规定:有严重传染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不收监。

  “这些‘艾滋扒手’关不了,有时候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说起这个话题,不少反扒民警表示无奈。据了解,今年8月份,警方在火车站附近抓获一名惯偷,他边挣扎边大声威胁:“我有艾滋病,你们抓了也没用。”反扒民警还遇到过更肆无忌惮的外地“艾滋扒手”——在扒窃时,他们把病历随身放在口袋,被抓时就“亮”出身份,好像戴了“免死金牌”。不过,随着警方打击力度的加大,目前“艾滋扒手”在厦门已经不多了。

  行动

  处置“艾滋扒手”

  杭州已有新尝试

  近日,不少司法界人士发出声音:“艾滋扒手”现象并不只涉及单一案件,一名“艾滋扒手”在外游荡就相当于一个传播体,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对每个人都有可能造成伤害。

  “不用说远的,像叶倩夫妻那样的‘艾滋扒手’,孩子长大后,怎么办?”有司法界人士认为,这些特殊人群利用法律漏洞,游走于法律边缘,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的放任,对家庭、社会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据了解,对于“艾滋扒手”的处置,在全国多地都被视为棘手问题。记者了解到,杭州方面曾做过尝试,在医院、看守所甚至监狱设立专门的治疗、关押、收监点,专门负责管理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门驾考培训费普遍降至6500元 下月或还要降
下一条:3米多长黄旗鱼昨现身厦门八市 售价每公斤60元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