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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妻闪婚后闹上法庭 妻子索赔妇科手术费用

2013-11-21 17:10 来源:厦门网 0

  “我的病是因为阿强生活不检点,做手术也是为了能够给阿强生孩子,所以阿强要支付这笔钱。”年近50岁的阿强(化名)将妻子告上法院坚决要离婚,而妻子玉兰(化名)说真要离婚,阿强要为妇科手术的费用“买单”。日前,思明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是驳回玉兰索要医疗费的诉求,玉兰不服提起上诉。

  2007年夏天,阿强和玉兰相识,两人整整相差了10岁,交往三个月后就登记结婚,至今没有生儿育女。阿强说,两人本来就没有感情基础,婚后生活矛盾不断,所以要起诉离婚。

  玉兰不愿离婚,她觉得两人虽然“闪婚”,但一起生活多年,已经有了感情。她说,阿强没有像样的工作,还爱赌博,她一直包容,勤俭持家。

  看到阿强坚决要离婚,玉兰说,如果真要离婚,阿强得赔她医药费。原来,玉兰婚后曾患妇科疾病入院治疗,为了能够生育她还做了疏通输卵管手术,自己一共花了2万多元的医药费。玉兰说妇科病是因为阿强私生活不检点,做手术也是为了能够给阿强生孩子,所以阿强要给这笔医药费。此外,玉兰还借款3万元给阿强装修房子,阿强也要还这笔钱。

  阿强辩解说:“我没有生活不检点,生病是玉兰自己的原因,而且我现在快50岁,根本没想过要和她生小孩。”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强和玉兰因感情不和已经两次起诉离婚,夫妻关系没有改善,同意双方离婚。玉兰出示的医疗票据只体现花费金额,不能证明手术与阿强有直接的关系,而且无法证明医药费由玉兰支出,所以不支持玉兰索要医药费的诉求。至于借款3万元,由于是装修房子之用,玉兰也是直接受益者,两人应各承担一半的费用,阿强应偿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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