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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储蓄国债将发行 带上身份证即可购买

2013-11-07 16:23 来源:厦门网 0

  今年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11月10日-19日发行。其中,3年期票面年利率5%,5年期票面年利率5.41%。据此前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布2013年关键期限国债和储蓄国债发行计划的通知》,此次发行的国债,将是今年发行的最后一批凭证式国债。

  此次发行的国债,年利率与今年以来发行的同期限国债均一致。与定期存款相比,这批国债的收益率有一定优势。目前,我市多数银行对于3年期和5年期存款只给出了4.25%和4.75%的基准利率,比此次3年期和5年期国债利率分别低了0.75和0.66个百分点。即1万元购买3年期和5年期国债,比在这些银行办理同期限存款分别多得利息225元和330元。

  在厦门银行、厦门农商行、民生银行等银行,3年期和5年期存款利率已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倍,即4.675%和5.225%,但与此次3年期和5年期国债相比,利率还是分别低了0.325和0.185个百分点。换句话说,1万元购买此次3年期和5年期国债,仍可比在这些银行办理同期限存款分别多得利息97.5元和92.5元。

  本周日开始,市民只要带上身份证和储蓄卡前往银行柜台,即可购买此次国债。需注意的是,凭证式国债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如果您买的是3年期的凭证式国债,3年到期后,您得拿着凭条到银行柜台兑付本金和利息。

  我市一国有银行个人金融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年底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此次国债的销售。记者也了解到,今年6月与9月发行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凭证式国债,我市不少银行在发行期内并未售完。

温馨提醒

持有不满半年就兑取,没有利息

  根据财政部的公告,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70%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69%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77%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13%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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