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首次发布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
2013-10-01 09:30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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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社局昨日发布2013年厦门市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企业工资指导线,这是我市首次发布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工作部署及全市工资指导线意见,结合我市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等三个行业近十年来经济发展、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此次确定上述三个行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4%;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2%;金融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上述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均为3.5%。
市人社局建议,上述三个行业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及职工平均工资情况,参照行业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增长决策。其中,上年度企业人均工资水平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下的企业、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增长缓慢和两年以上未增资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6%以内。企业人均工资水平达到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3倍,或者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工资增长幅度不宜突破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也可以零增长或者负增长,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此次探索发布3个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后,我市还将不断完善丰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扩大行业指导线测算发布范围,加强对不同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更好地为企业、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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