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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升至“国四” 每升涨0.21元 厦门未收到油品升级通知

2013-09-24 08:09 来源:厦门网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宣布:今后两年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约每升0.21元)、370元(约每升0.32元);2017年年底后,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北京等地油品质量已提前升级至第五阶段,加价幅度基本到位,每升仅涨价约4分钱。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3日表示,上述加价标准是按照合理补偿炼油企业生产设备改造等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根据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油品质量升级成本调查审核结果,在企业适当消化部分升级成本的基础上确定的。

  按照国家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截至今年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明年年底;车用汽、柴油第五阶段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年底。这意味着过渡期后,车用汽、柴油新标准将成为强制性标准。

  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出台,并不意味着各地汽、柴油价格立即上调。发展改革委表示,实施加价标准由各省份或城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上述时间表自行确定。

  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油企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他们没有收到油品升级的通知,“如果要升级油品,应该也是从厦门开始”。

热点问答
花钱能否真正减少污染?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有关人士称,经过测试,即使现有汽车不作任何改造,使用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汽油和柴油,汽车尾气中的有关污染物排放将减少10%,燃油减排效果更加明显。各地会不会立即涨价?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人士称,这次公布了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五阶段价格上调标准,并不意味着各地车用汽、柴油价格立即上涨。除北京等地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价格基本调整到位外,各地成品油质量升级加价取决于各省份或城市何时升级油品质量。

  按照国家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截至今年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明年年底结束;车用汽、柴油第五阶段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这意味着2018年起各地轿车等轻型汽车必须使用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汽、柴油。油品质量升级谁“埋单”?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是按照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成本、消费者负担一部分成本的原则确定的。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人员透露,此次石油企业约承担了三成的成本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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