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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孩子才半年代课老师遭解聘 康乐二小被指违规

2013-09-03 10:16 来源:厦门网 1

徐老师出示聘用协议书

徐老师出示聘用协议书。

  “我是一名代课老师,尽职尽责教了4年书。没想到,生完孩子还没过哺乳期,学校就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厦门康乐第二小学(以下简称康乐二小)的徐老师昨日向本报倾诉了自己的遭遇。

  徐老师向本报反映,今年7月5日,学校无故向她开出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除了擅自解除劳动关系,该校缴交生育保险时断时续,导致她的生产费用无法报销。徐老师表示,她已经收集整理好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校方支付赔偿金18000元,支付生育住院费用5509.4元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等。

  质疑1:未过哺乳期 代课老师被开掉?

  徐老师是湖北人,前几年来厦工作。2009年,她到公办小学康乐二小应聘,成为一名代课老师。

  “学校签协议是一年一签,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徐老师说,她虽然是代课老师,但教学水平并不比别人差,也没出什么差错,培训学生参加朗诵比赛拿了全市一等奖,学校还给她评了先进。2012年初,她怀孕了。当年7月21日,她剖腹产下女儿,之后便向学校申请休产假,当年12月中旬回校上班。没想到产后上班才半年,学校就要和她解除劳动关系。

  记者看到,这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写着,徐老师和学校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合同期到今年7月5日期满。但是,离职员工签名处没有徐老师的签名。徐老师认为,她还没过1年哺乳期,也不想辞职,但学校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这让她无法接受。

  回应:编内老师到位 徐老师合同到期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康乐二小采访。该校负责人事工作的王副校长表示,她刚从其他学校调来,对徐老师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不过,据她所知,徐老师属于临时顶编的教师,今年招聘的编内教师已经到岗,加上徐老师的合同已经到期,只好解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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