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仪女孩与别人相好他捅死情敌
美瑞/漫画
闽南网8月15日讯 是他们的残忍,造就了现在的结果。
张小鹏,25岁,因同事不借钱给他,他便将同事骗至住处抢劫,并将其残忍杀害。郑周忙,24岁,追求心仪女生却遭到拒绝,看到女生与另一男生“玩得好”,他便约了同伙,将“情敌”捅死。
昨天,张小鹏、郑周忙两名死刑犯被厦门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案例1
向哥们借钱不成
蓄谋抢劫后杀人
2011年9月,河南男子张小鹏来厦门海沧找工作,结识了同事42岁的童某。当时两人年龄相差20岁,交情却很好。他们经常一起打牌赌博,互相借钱花。两个月后,张小鹏从工厂辞职,准备去杭州。因为手头缺钱,张小鹏遇到童某,就想借点。童某却一直唠叨说赌博又输了几百元,不愿借。
隔天,张小鹏心想,把童某约到自己的租住处,先提出借2000元,如果童某不肯,就打晕他抢钱。当天上午9点,张小鹏将童某约到住处,其间,他三次提出借钱,童某一直推托,称打牌输了没钱。
午饭过后,看借钱已没有希望,张小鹏站在童某后面,乘其不备,打晕了他,再用胶带把童某的手脚、嘴巴都缠了起来。张小鹏从童某身上搜出1部手机、两张银行卡和120元现金。张小鹏先拿着一张银行卡去取了800元,后又回到住处,逼问童某另一张银行卡的密码。不料,童某突然反抗翻身,将张小鹏摔下地板。张小鹏拿刀逼问童某密码,童某不肯说,他拿着刀往童某的胸口捅了两刀。看到童某又有反抗之意,张小鹏很恼火,拿着刀朝童某脖子砍去,随即,童某躺在了血泊之中。
杀人后,张小鹏跑路到杭州、惠州等地,一个月后落网。
去年6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小鹏犯抢劫罪,并致一人死亡,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法院一审判处张小鹏赔偿童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6万多元。
案例2
心仪女生与别人好
伙同好友捅死情敌
2009年,郑周忙从贵州老家来到厦门打工。在湖里一家服装厂打工时,他与老乡兼工友周延郎年纪相仿,两人平时称兄道弟。
去年6月17日,经周延郎女友小芳(化名)介绍,郑周忙认识了女孩小慧(化名)。看到小慧长得标致,第二天他就找小慧表白,但遭到拒绝。几天后,因为郑周忙的关系,工友刘某也跟小慧认识了。他们两人玩得比较好。郑周忙觉得刘某是在跟自己抢女孩子,萌生了将小芳、小慧和刘某三人杀害的想法。郑周忙把想法告诉周延郎,周延郎竟同意帮忙,但杀三人目标太大会暴露,最终二人商量只杀刘某。
去年7月1日凌晨2点多,郑周忙看到小慧和刘某玩到那么晚才回来,火冒三丈,更坚定了要杀死刘某的决心。当天中午11时,郑周忙跟周延郎来到刘某住处,先假装跟刘某聊天。趁他没注意时,两人戴上手套,周延郎帮忙摁住刘某,郑周忙则连捅了数刀,直到刘某不再挣扎为止。杀人后,两人拿走刘某的手机和200多元现金后离开。隔天事情败露,两人落网。
去年12月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两人因故意杀人罪,郑周忙是主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延郎是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同时,法院判处两人赔偿刘某父母经济损失人民币69万余元。(本网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周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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