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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接生致产妇死亡 接生婆获刑10年

2011-12-16 08:3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没有医师执业资格,为人接生时措施不当,致产妇失血过多身亡。近日,湖里法院一审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陈某香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昨日生效。

  37岁的陈某香是仙游县人,自称2000年时学习接生,2003年后,在湖里后坑后社开了一家小诊所。2005年4月23日下午5时许,陈某香到后坑后社为曾某英接生,陈某香处置不当,致曾某英产后大出血,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陈某香逃回老家。去年12月15日,陈某香在仙游县“同福宾馆”落网。(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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