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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遗失市民被盗刷283元 两家药店将面临查处

2013-07-30 17:37 来源:厦门网 0

  孙女士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社保卡,2个多小时后发现情况立即打电话挂失。办理新卡后,她查询刷卡购药记录发现,丢失期间,她的社保卡被人在两家药店刷走283元的药钱。孙女士质疑:社保卡只有本人使用时才能购药,为什么这两家药店没有把好这道关?

市民反映:社保卡被盗刷

  孙女士说,她是本地人,退休在家。7月16日上午,她去故宫路附近的一家医院做检查。

  “当时在窗口办事,单据较多,社保卡就夹在里面,不小心掉在地上,我没注意到。”出了医院,孙女士在附近逛了一会,后来才发现社保卡不见了,赶紧打12333挂失。第二天,她去社保部门办理新卡,工作人员说要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卡。她拿到新卡后查了一下,发现里面多出好几条刷卡记录。原来,在社保卡丢失的2个多小时内,有人持这张卡到两家药店共刷了283元的药品。这两家药店分别是厦禾路的“鑫公园药店”和斗西路的“天一药店”。

药店解释:店员工作失误

  孙女士认为,社保卡只能本人使用,卡上面都有照片,药店怎么能未经核对就随意让人刷卡购药呢?

  昨日上午,记者和孙女士来到“鑫公园药店”,工作人员陈小姐表示,根据规定,购买药品时,需本人持社保卡才能刷卡,他们通常都会核对持卡人的身份。不过,有时候他们这么要求,客户就会有意见,让店员很难办。

  记者要求查看监控录像,陈小姐表示,她不是老板,没有权限。昨日下午,陈小姐又致电记者称,店里监控的刻录机坏掉了,看不到7月16日的监控。不过,她坦言,店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上有失误,愿和孙女士协商解决此事。

  在“天一药店”里,一位负责人说,店里的监控从5月起就坏了,到现在还没有修。如果不是持卡本人买药,他们会要求顾客登记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过,该负责人查看登记表后表示,7月16日当天中午并没有这类登记记录。她表示,当时的两位店员是新来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前几天已经辞职了。最后,该负责人当场支付137元给孙女士。

部门说法:药店违规将被查处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5110656,将此事反馈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市民要持本人社保卡才能到药店刷卡购药。他们最近接到不少类似投诉,有市民的社保卡被盗刷3000多元用来买医疗器械。不过,他们没有权力调看药店监控,当事人碰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报警,民警介入调查取证,证据充分的话,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联合社保中心,对违规药店进行查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发现社保卡丢失时,应该马上打电话挂失,如果造成损失,也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孙女士说,她昨日下午已经向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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