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督导组”巡逻查到枪支和砍刀成了“敲诈勒索组”
夜间巡逻的协警碰上了携带枪支的男子不仅没有仔细盘查,反而狮子大开口:给几万元就放人。4人组成的“夜间督导组”俨然成了“敲诈勒索组”,日前,其中3名嫌疑人已由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还有1人另案处理。
【半夜巡逻】
搜出带3发子弹的枪
车里还发现木棍和砍刀
杨某、阿强等4人是某派出所“夜间督导组”的成员,一直以来从事辖区内夜间巡逻和监督物业保安的工作。杨某是公安机关招聘的协警,其余3人是以街道名义招收的治安志愿者,杨某担任组长。
2012年8月20日凌晨,杨某等4人穿着协警服,外加警用反光背心,带着头盔,分别骑着两辆警用摩托车开始巡逻。
到了东方巴黎广场小区门口,4个人看到了形迹可疑的小罗。当时,小罗在小区跟朋友聊完正准备驾车离开,他没有驾驶证,一看见协警在自己车的旁边,小罗不敢上驾驶座了。
杨某带着组员们上前检查小罗和他的车。小罗承认自己无驾驶证,赶紧打电话叫朋友小苏下楼,在这期间,阿强对小罗搜身时,竟意外发现小罗的腰间别着一把手枪,装有3发子弹。他们搜查车内,发现还有一支仿真枪。
等小苏下楼时,小罗已被杨某等人反铐在背后。只见协警指着枪问:“怎么回事?”小苏也不清楚,紧接着,杨某等人又搜查了小苏的车,发现了木棍和砍刀。
【敲诈勒索】
胁迫对方筹钱,交代“不要讲被警察抓”
杨某把小苏带上车后,阿强也把小罗拉到一旁,用闽南话问他:“懂不懂规矩?”接着就直接开口要4万元。害怕被抓去坐牢,小罗立刻表示愿意交钱。于是连忙打电话说自己开车撞人了,叫女友筹钱。小罗的女友信以为真,花了快两个小时,凑了3.4万元,实在没办法,把自己脖子上价值六七千元的金项链也凑上了,阿强开着小罗的车去拿钱,随后独自离开。
而另一边,杨某对小苏说:“这事情怎么处理就看你们怎么做了。”小苏一听也明白了:“你让我打个电话,我叫朋友送钱来。”杨某还特意交代说道:“那你自己要想好怎么讲,不要讲被警察抓。”小苏很识相,在电话里一概以车祸为借口,东拼西凑两万多元,杨某说:“你再想想办法。”最后,小苏凑了3万元才把事情摆平了。
杨某、阿强等人回到岗亭,拿出刚刚到手的现金,开始分赃。
【东窗事发】
持枪者开枪伤人,供出被敲诈一事
其实,这已经是杨某等4人第二次用这样的手段敲诈勒索了。第一次发生在2012年6月,当时他们也查到了有人非法持枪,一下子就敲诈了8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花钱消灾”的小罗后来在塘边开枪伤人,被警察抓获,他供出了被阿强等人敲诈的事实。
杨某所归属的派出所相关民警透露,派出所没有给协警配备警用手铐,而且明确规定了,如果协警有发现什么可疑人员的话,不能自己处理,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派出所值班电话或110通知值班民警到场处置,他们是没有处置权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杨某之外,其中两人曾分别被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
【链接】
公安部:严禁协勤辅助人员从事执法活动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配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
昨日,记者还查阅了苏州、重庆等地协警招聘的要求,均不允许招聘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作为协警。2012年7月,苏州还正式实施了全国首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这类人员有严格、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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