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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男子挥金如土 三个月“花”近2000万元

2013-07-26 09:03 来源:台海网 2

  他虽不是富豪,却能在不到三个月时间,就消费了近2000万元。从近200万元的豪车,到近千万元的豪宅,都是一分钱不讲价就买了。不过,等到开发商和车行上门讨要尾款时,他却说自己是个“精神病”。

  近日,这名挥金如土的神秘男子闹到法院,他希望拿回自己冲动消费时交的首付款。

豪迈买豪宅豪车不讲价

  “36层的这套我要了,还有17层的这套我也买了。”去年4月初,思明区一小区迎来了一位一掷千金的“豪客”。一天之内,他就购买了两套房子,售价分别为近千万元和近200万元。

  两个多月后,他又出现在另一个楼盘的售楼处,又买了一套售价数百万元的房子。没过几天,他又购买了近200万元的豪华轿车,为此支付了近20万元的定金。

  除了买房买车外,他还买了很多奢侈品,从LV包到昂贵名表都不落下。此外,他还成了一位热心慈善的“名流人士”,多次捐款,最多一次慈善捐款5万元。

  而且,无论买房,还是买车,他都不讲价,并当场交付定金和首付款。可是开发商和车行还没为这位“豪客”兴奋多久时,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拿首付款容易,拿余款却很难。

意外买主竟患躁狂症

  面对上门讨余款的人,这名神秘“豪客”说,他患有躁狂症,疯狂消费其实是精神病发作,因此,自己患病期间买房买车的合同无效。他表示,不但不能支付余款,还希望汽车经销商和开发商能够退还他支付的首付款。

  起初开发商和车商还以为他在“开玩笑”,而当他们看到司法鉴定所的《精神医学鉴定书》时,才知道对方原来“真的精神有问题”。

  这名挥金如土的男子姓赵,虽然自己做了点生意,但并不算大富豪,资产根本不足以支付他的疯狂消费,还为此向朋友借了不少钱。因此,司法鉴定结论指出:“他购买的房产和豪车已经远远超出他实际的购买能力,但是,他却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去年7月份,赵先生因躁狂症发作闹事,被公安机关送至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了近3个月。

后悔起诉要求退定金

  等到病情好转后,发现自己竟消费了近2000万元,并需要偿还大量债务,赵先生情绪顿时低落,想把豪宅和豪车退掉。

  经鉴定,赵先生在疯狂消费的三个月内,属于躁狂症发作期。因此,鉴定认为他在那三个月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近日,赵先生及其妻子将车商告上法庭,起诉称,赵先生在患病期间买车的合同无效,车商应退还近20万元定金。与此同时,赵先生夫妻也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

  经法官调解,车商退还了约90%的定金。随后,开发商也将大部分首付款退还给了赵先生。

法官说法

  精神病人要为疯狂买单吗?

  法官说,按照司法鉴定结论,赵先生是躁狂症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

  按照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例如,一个未成年人口头与某人商定购买一辆车,人们容易认为这个约定是无效的,因为这个合同的标的太大,可以认为是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赵先生在那三个月期间的行为也是类似的情况。

  考虑到他当时处于躁狂症发作期,对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疯狂消费行为不能承担责任,因此,可以认定赵先生在患病期间与人签订的购买豪宅、豪车的合同是无效的,他也无须为此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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