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规划新建城区可渗透地面比例不低于四成
闽南网7月25日讯 昨日,厦门市规划局出台加强建设项目排水防涝能力规划指引(试行),加强建设项目排水防涝能力。该规划指引指出,厦门今后的目标就是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
硬化路面
进行透水性改造
厦门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建立起众多高楼大厦,水泥建筑,硬化多,不利于泄洪排洪。
规划指引要求,城市排水防涝应与城市开发、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统筹协调,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6项削峰调蓄设施,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沙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等。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透水性改造,提高对雨水的吸纳能力和蓄滞能力。
对于老城区,关天胜说,在规划中应将排洪空间预留下来,结合公园、景观进行建设,一旦降下超标准的雨量,保证其不汇聚在路面上。
地下设施入口
必须高出地面
岛内不少地下设施,诸如车库、下沉广场等,入口处均是平平的,一旦雨水量增大,便有倒灌的危险。
对此,规划指引要求,地下停车场、下沉广场等建设项目,地下设施入口室外场平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20厘米以上,入口竖向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30~50厘米以上,并应考虑挡水板等防涝应急措施。而地铁入口室外场平,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20厘米以上,入口竖向应高于周边场地30厘米以上,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50厘米以上。
另外,地下人行通道、市政道路下穿通道、立交桥等市政下穿通道周边,应科学布置涝水拦截系统,周边涝水截流管沟和内部雨水排除系统设计标准不应低于20年一遇暴雨。
2014年汛期前
具体项目完成改造
规划指引要求,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按该规划指引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城在建项目应按本规划指引进行评估,不符合的应调整设计,避免重复投资。
对于已建设项目应进行积涝点排查,对重要积涝隐患点,应按本规划指引提出近期改造方案,在2014年汛期前完成具体改造工程。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市政所所长关天胜表示,厦门着手规划的最终目标就是按照国家住建部的要求,中心城区应当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现在,已在编制规划大纲,预计在年底前完成。(本网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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