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不发 劳动者随时可举报
“我父亲是保安,有高温津贴吗?”“企业已经发了防暑降温费,还要再发高温津贴吗?”“如果发放标准不够,可以向什么部门投诉?”……
高温津贴标准7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后,昨天下午,本报“权威在线”邀请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专家吴目国,就本夏季高温补贴新政进行解读,并解答读者的各种疑问。
在1个小时的掌线过程中,专家对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发放形式、发放标准等读者比较关注的问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保安到底要不要发高温津贴
“我父亲是保安,他有高温津贴吗?”昨天,一位女士打进热线,她说自己的父亲是一位小区保安,每天要长时间在户外巡逻,对体力消耗也很大,是否有高温津贴?
吴目国介绍,负责巡逻的小区保安,如需长时间在户外露天工作,就属于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
此外,包括建筑、交通、邮政、路政、绿化、园林、环卫、保洁等领域在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每年5月至9月份,均应按标准按月足额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发了,还要发高温津贴吗?
“我们已经向员工每月支付150元的防暑降温费,那还要再发高温津贴吗?”昨天,也有一些在企业负责后勤的人员打来电话询问,公司在夏季会向每位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这样是不是就不用给高温津贴了?
对此,吴目国特别强调说,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是两个概念,防暑降温费可以视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福利,是否发放没有硬性规定,但高温津贴针对高温作业人员,属政策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
如果企业拒不发放,劳动者咋办?
昨天,还有几位读者打来电话反映,新标准本月起就实施了,为什么企业发给他们的津贴,还是和从前一样?
吴目国解释说,福建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本月起进行调整,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就是说,劳动者要在下月领取工资时,才能领取到7月的高温津贴。而今年5月和6月的高温津贴仍然按照原标准支付。
从下个月开始,属于高温津贴发放范围的高温作业人员,可以留意下发到手里的高温津贴,是否参照新标准执行。如果不足额或企业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投诉中心电话5110656或12351职工维权热线进行反映,相关部门将予以调查核实,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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