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相关规划指引机械式停车库拒绝“临时的”
闽南网7月9日讯 昨日,厦门市规划局正式公布停车场建设规划指引,明确建设类型,并对各种类型有不同的把控,明确禁止以临时建设名义建机械式停车库。
今年5月底,为缓解停车难题,厦门市政府出台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允许一些业主利用自有用地,用来配建、改建停车场,一些利好政策相继出台。
但是自有用地应依照怎样的程序报批,报批之后如何依照规定建设,许多市民和单位依旧一头雾水。为此,厦门市规划局出台规划指引,以规范利用自有用地配建、改建停车场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不同用地应建设相对应的停车库
规划指引将停车场分为两种类型:自走式停车场及机械式停车库。自走式停车场又可分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及地上停车楼。而机械式停车库则特指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采用机械设备停放汽车的停车库。
指引明确,不同的用地情况应建设相对应的停车场,比如利用自有用地配建、改建停车场,原则上可采取机械式停车库或地面停车场方式。
不过,不同类型的临时停车场建设,规划指引却有不同的把控。建地面临时停车场要求很宽松,不用经过规划审批,但对机械式停车库,却要求经过审批,市民或单位不得以临时建设的名义进行建设。
涉及利害关系应暂停建设
指引要求,申请利用自有用地配建、改建机械式停车库时,应由土地权属单位提出申请,涉及两个以上土地权属单位的,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申请。
根据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机械式停车库除底层外,层高原则上均应控制在2米以内,停车库的附属设施,如卫生间、管理间、值班室、保修间等应设置在底层。
此外,项目一旦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重大权益时,规划许可前应举行听证会,听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如有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待争议解决后再行许可。
厦门市规划局介绍,建设项目建成后,应进行项目核实。与规划要求不符的,应进行整改,拒不改正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本网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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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气站
总面积不超500㎡
闽南网7月9日讯 日前,厦门市规划局出台规范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的规划指引。该指引规定,加油加气站的站房设施应包括营业室、接待室、站长室、值班室、配电室、发电机房和卫生间等功能,站房总建筑面积不多于500平方米,站房建筑不得多于两层。
规划局表示,该指引主要是为了使加油加气站能够留足空间供加油加气车辆通行或排队,避免拥堵。(本网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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