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居民用电价格继续上调

2013-07-05 08:2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5日讯 今年从7月1日开始,全省居民生活用电,执行第二年过渡期电价,对第1档用户和合表用户,电价继续上调。居民一户一表用户阶梯电价的第1档(20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执行每千瓦时0.4983元,比去年提高每千瓦时0.022元;合表用户电价每千瓦时0.5243元,比去年提高每千瓦时0.03元。

  昨日,厦门市物价局提醒,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给多个家庭的,属生活用电部分,可申请合表用户电价,以减轻用电负担。(本网记者 林秋燕 通讯员 龚晓凤)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网上学手艺养殖场制毒 6名嫌疑人被批捕
下一条:空运高仿茅台来厦一到机场就被端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