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软件企业退税可“先退后评”

2011-11-24 08:14 来源:台海网 0

  台海网11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肖雨 郭宏勇)今后,厦门的软件企业退税可以享受 “先退税后评估”的政策,企业可以第一时间拿到钱,解决了此前“先评后退”的滞后,加快了资金流动。据厦门国税部门预计,全市4690万元退税有望提早在今年年底前兑现到企业手中。

  软件产业是厦门市的重要行业,软件园一期、二期吸引了许多知名的软件企业落户厦门。随着软件业企业大量落户厦门,近年来为了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厦门软件企业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的退税政策,为厦门软件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然而由于软件退税政策性强,因此,市国税局一般采取“先评估后退税”的审核模式,办理一笔退税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今年厦门软件企业办理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退税政策,将采取“先退税后评估”的办法。

  此举有效地缩短了企业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办理时间,大大增强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逃亡10年 富二代打起零工
下一条:减排量多少决定财政补助额度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