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有"医院踩点专员" 检察官将加重对其量刑
医院提醒
“我的东西被偷了!”2013年5月4日凌晨6时许,在厦门市中山医院住院的老赵去了一趟洗手间,才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老人放在枕头下的手提包不翼而飞。里面有老赵的身份证、老年优惠证、E通卡及部分现金。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专门盯着医院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明(化名)和李伟(化名)已经于2013年4月和5月分别被抓获归案。
其中,王明从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间,在厦门市第一医院、第三医院、一七四医院等医院,盗窃作案多起。王明一般假冒病人亲属,在医院可探视病人时间潜入医院,趁病人熟睡,或病人家属及看护人员不在或不注意之机作案,共盗得苹果手机多台以及现金1万多元。
而李伟此前已经有3次盗窃犯罪前科,因盗窃于2008年、2011年、2012年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0个月、8个月,最后刑满释放时间是2012年11月4日。此次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李伟一共在医院盗窃了1000多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厦门市盗窃罪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起点2000元才能被批捕。目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已对“盗窃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王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而只偷了1000多元的李伟并没有达到“盗窃数额较大”标准起点,但是思明检察院也对他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检察官解释,根据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相关法律解释规定: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可以按照“数额较大”标准的50%确定。因此,可以对李伟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提醒:医院人多眼杂财物切勿乱放
昨日,记者来到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住院部后发现,市民进入医院住院部几乎没有难度,不过,两家医院对防盗均有措施。医院工作人员提醒,每天到住院部的人很多,病人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放置贵重物品。
[第一医院]
保安不定时巡视
昨日,记者来到第一医院住院部,在一楼电梯入口处附近,一张告示提醒前来探视病人的家属们,早上7:30-10:30是医护人员查房时间,不能进行探视。
骨科病房住院病人较多,一些病人甚至住到了走廊。一位病人家属认为,病房人虽然很多,但一般都是住院病人或陪同家属,小偷应该不会在这种地方下手。随后,记者来到11楼耳鼻喉科,这里住院病人要少一些,在一间病房里,一病人正在床上睡觉,病房的门却敞开着。所幸的是,里面并没有放置一些贵重的财物。
第一医院一名保安告诉记者,保安一般都会不定时地到住院部巡视,以防发生盗窃。不过,这名保安也提醒,巡视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安全,病人的手机、钱包等财物一定要小心保管。
[中山医院]
贵重财物不能放医院
随后,记者又来到中山医院住院部,对于探视时间,中山医院也有和第一医院类似的规定。此外,中山医院还规定,到医院陪护患者的,还要办理陪伴证,并自觉出示。
在住院部,记者以家属身份向一名护士询问可否将贵重物品交由护士保管,这名护士表示,医院并没有这样的服务,而且帮病人保存贵重物品也不现实。“每个护士值班时间不同,若病人临时要取回,就不好办了。”这名护士说,病人若有贵重物品最好不要放在病房,每天来住院部的人很多,万一有小偷,也很难分辨。
这名护士还提醒,病人的手机等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随意放置在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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