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穿通道立交桥应设水位警戒线
2013-06-28 08:2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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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6月28日讯 昨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二审。《条例(草案)》将新增内容,在立交桥下、下穿通道、隧道等易积水区域,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设置防汛水位标志警戒线。
今年5月16日的大暴雨让很多市民谈“雨”色变。《条例(草案)》特别规定,地下商场、地下车库、隧道以及各种防汛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并做好堤防、闸坝等重要险段的巡查、维护工作,防范地质灾害发生。
气象信息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统一、准确和及时发布十分重要。《条例(草案)》对此也明确规定,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台站应统一发布。(本网记者 陈志坚 实习生 陈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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