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偶遇前妻男子上前暴打
2013-06-28 08:2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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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6月28日讯 跟妻子离婚后,漳州男子江某仍愤愤不平,路上偶遇对方,竟上前将其暴打一顿。因犯故意伤害罪,他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昨日该判决生效。
江某,34岁,去年5月同阿红(化名)结婚。后来阿红怀孕,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胎中的孩子畸形,便做了人工流产。得知此事后,江某很生气,指责阿红有外遇,孩子不是他的,阿红去做流产是想毁灭证据。两人为此经常争吵,5个月后就离了婚。
去年11月1日下午,江某在前埔农贸市场遇到阿红。因对流产的事情耿耿于怀,江某上前找阿红“理论”。江某怒而暴打阿红腹部等处,致其左侧第10根肋骨骨折等。
当晚10时,江某到何厝边防派出所投案。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江某患有脑器质性人格改变,作案时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6月19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江某此前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因江某在作案时属于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加上他具有自首情节,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本网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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