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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栋梁、张灿民被任命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10-27 16:42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镌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昨日下午闭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黄杰成、苏文金、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秘书长胡家榕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于2012年6月5日起施行;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条例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会议经表决通过,任命李栋梁、张灿民为市政府副市长。因工作调整,免去詹沧洲、叶重耕的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国耀,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丽贞、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周内金列席会议。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1年10月26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栋梁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灿民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决定免去:

詹沧洲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叶重耕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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