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自行车在监控盲区被盗 物业只承担10%责任
2013-06-07 16:48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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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碳纤维自行车价值上万元,自行车店老板小张多次提醒物业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却未引起重视,半个月后,店里失窃,他发现他的店处在物业监控盲区,随即起诉物业索赔两万余元。
近日,湖里区法院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安全防范的管理职责,应承担10%责任。遗憾的是,小张失窃物品的凭证无效,因此拿不到物业的赔偿。
2012年8月25日,小张的自行车店开张,专门销售高档碳纤维自行车。小张说,店面装修时,物业不准店铺装防盗门,也不准员工在店铺过夜看守财物,还说安全问题由物业统一管理。小张心里没底,多次找物业提醒增加防盗设施。
半个月后的一个早上,店员上班时发现门锁被撬,店内展示台上的一辆自行车被盗,失窃的还有两副自行车脚踏、一顶头盔以及电脑主机。
民警调查时发现,自行车店附近是监控盲区,调不到事发当时店铺一带的监控录像。
案件一直没有侦破,小张很着急,他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消除安全隐患,于是状告物业公司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物业公司辩解说,公司24小时都有安排人员值班,而且还有不定时巡逻制度,物业只有维护公共区域秩序的义务,没有责任帮助店铺防盗抓贼。因此,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如果作案时间在巡逻时段发生,说明物业的巡逻机制存在漏洞,没有及时发现店面被盗;如果发生在两次巡逻的间隔,而店铺附近又是监控盲区,至少说明监控布局不够合理,未能有效防范侵财案件的风险。因此,物业公司没有完全尽到安全防范的管理职责。
因为盗贼是侵权人,物业公司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下仅承担补充责任,法院最终确定物业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遗憾的是,小张所出具的失窃物品单据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名,真实性无法确认,无法证明失窃物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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