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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连续暂住多年 可率先享受公租房政策

2011-09-23 17:07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3日讯(记者 黄智敏)在厦门连续暂住几年,或连续几年在厦门缴交社保,可以率先享受公租房政策。

昨日上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就 “加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举行专题询问。副市长林国耀率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管理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政府及住房保障办的负责人,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询问。

今年2万套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如何让他们享受保障性住房,是多位委员共同关注的话题。

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说,此前,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有阳光公寓、金包银,企业和工业园区配建出租房屋等,已取得一定效果,目前在建的阳光公寓和金包银有130多万平方米,可供10多万人居住,已有3.5万人入住。

今年,在国家大力推进公租房的背景下,厦门也在积极推动,公租房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有望近期出台。公租房将成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主要办法,今年厦门4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中,有2万套是公租房,其中相当一部分就将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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