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建统一停车信息系统 未实时传输数据停车场将挨罚
闽南网5月22日讯 在不久的将来,停车也许不再是一件头痛的事了。昨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该草案明确列出,建一个全市停车信息系统,实时发布停车信息,附近哪里有空车位,一查便知。
交通换乘站旁应建公共停车场
在规划方面,《草案》就提出,厦门应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同时,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相衔接。在城市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等,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由此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
《草案》严格规定,停车场的用途不能被更改:已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缩小停车场使用范围,将公共停车位改成专用停车位,每停车位将被处一万元罚款。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也应当根据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和有关设计规范配建停车场,划定公共停车位区域。
鼓励社会投资参建公共停车场
对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用地,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提供:财政投资或者政府委托国有企业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在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条件下,单位将其用地作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土地储备机构将政府储备土地作为临时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集体经济组织将其建设用地作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
建设停车场的资金,《草案》也提出,公共停车场实行多元化投资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对于收费,城市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旅游集散地等公共停车场,实行较低收费或免费停放。停车场经营者如果未出具税务部门的收费票据,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
建全市统一停车信息系统
近年来,厦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攀升,截至3月底,厦门市机动车总保有量已超过95万辆。停车也越来越难,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信息化等部门,将组织建设本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系统,实时向社会发布停车信息。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实时向停车信息系统传输停车数据,未按规定实时向停车信息系统传输停车数据的,处5000元罚款。
此外,鼓励专用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放。专用停车位错时停放信息可以利用停车信息系统向社会发布。(本网记者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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