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民警七年内骗倒三个女人 钱财4.5万余元
漫画/黄嵘
微信摇一摇,女大学生小琴认识了男网友陈某,对方自称是“民警”,吹嘘自己有房有车,骗走了小琴的感情,还以各种理由向小琴一家“借钱”……记者昨日获悉,陈某因被小琴举报而落网,他在七年时间内冒充警察和海事局长的身份,同时与三个女人交往,骗取钱财4.5万余元,已被翔安区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起诉至法院。
微信相识
女大学生恋上假民警
两年前,“90后”女孩小琴毕业后来厦工作,想把户口落到厦门,但一直未能如愿。去年3月,小琴在家玩手机微信时,“摇”出一名叫“乌龟驮蜗牛”的男网友,对方自称是翔安某派出所民警,姓陈。
“落户口是小事,我可以帮忙!”陈某主动给小琴留了电话,再三邀请她见面。见面时,陈某给小琴看了“警官证”。又过了2天,陈某穿着警服来接小琴下班。“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就这么高调地出现在我上班的地方!”陈某的出现没有博得小琴的欢心,两人吵了一架。当晚,陈某主动发来短信说:“晚上所里统一行动,我被人捅了一刀。我现在很想见你。”小琴一急,心就软了。
不久,陈某见了小琴的父母,隔三岔五往小琴家跑,“我已经离婚了,我要娶小琴为妻,我会好好待她的”。陈某在小琴父母面前信誓旦旦,两人很快就同居了。小琴和陈某相差17岁,但陈某自我吹嘘有房有车,“弥补”了他们年龄的差距。
陈某说,自己在厦门买了房子,但租给别人了;有一辆车,但去小琴家不开车是因为小琴家没有停车位。认识一个月后,陈某开始以各种理由向小琴借钱,先后借了6000余元,又以“自己是警察,认识人多,能帮忙打点生意”为由,骗了小琴姨妈1.5万元。
时间长了,小琴越来越觉得陈某有问题,于是选择报警。
套取信任
骗走已婚女子金饰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小琴并不是陈某的第一个“猎物”。2010年3月,陈某在QQ上认识已婚女子小菊。他称自己是某派出所民警,还发了工作证的照片给小菊,双方一直保持联系。月底,陈某约小菊吃饭,吃饭期间,陈某以“很热”为理由,脱去外套,露出穿在里面的警服衬衣。小菊见衬衫上有公安臂章、肩牌等物件,更加相信陈某的身份。不久,小菊和陈某发生了关系。
接下来,陈某的花招开始出现。他先是称自己的钱包丢了,请小菊借他3000元,又说汶川地震时自己在四川领养了一个小男孩,要给他寄生活费。被陈某的“爱心”感动了,小菊不但给了他钱,还更加喜欢他了。不久,小菊要去一趟西安,当时她正和丈夫闹离婚,不想把首饰放在家里,于是把两条金项链、一条金手链、一枚金戒指交给了陈某。
事后,小菊想取回金饰时,陈某一会儿以“在外地出差”为理由,一会儿以“金饰放在银行”为借口百般推托。事实上,陈某已将金饰变卖,赃款也被挥霍一空。
被骗七年
苦苦等待与骗子结婚
小丽是最早的一位受害者。她说,她和陈某原来是一家陶瓷公司的同事。于2005年9月开始恋爱,数个月后,两人就发生关系。当时,阿玲知道陈某已婚,不过,陈某说自己正在办离婚手续。
2005年11月,陈某告诉小丽,他到翔安海事局工作。到了2009年年初,陈某又说,他升任翔安海事局局长了。
2011年,陈某称他的舅舅出事了,需要花钱疏通关系,先后向小丽借了1万余元。后来,陈某又以各种借口,不断向小丽借钱。小丽开始怀疑陈某的身份,打电话到翔安海事局,对方说有一个姓陈的人,因为这个名字的闽南话发音和陈某的名字一样,半信半疑的小丽又相信了陈某。
小丽以为,相识多年,男友应该不会骗自己。七年来,她一直“相信”,陈某会娶自己为妻。2011年10月,陈某告诉小丽,他调到泉州了。两人从此很少见面,但陈某仍不时以各种理由向小丽借钱。直到2012年10月底,警方联系小丽,她才知道陈某不但没有离婚,还和妻子生了一个女儿。
目前,陈某已被翔安区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起诉至法院(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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