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雨致3间房屋倒塌5人死亡 抢救工作还在继续
闽南网5月18日讯 暴雨过后的厦门,昨日开始放晴,经过各方救援以及相关部门的应对,厦门大部分积水处已经清理,交通恢复正常。
针对暴雨中的5名遇难者,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获悉,根据厦门市政府为市民投保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如身份符合理赔范围,遇难者最高可获13万元的理赔。
截至昨天下午6时,人保财险共接到报案362起,涉及保险标的价值6645.19万元,其中,厦门本地车辆330起,涉及保险标的价值5732.78万元。
记者昨天从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16日的大暴雨,厦门全市多处地下通道、低洼地带等积水严重。其中湖里区有6处严重积水,包括金山街道后坑社区西潘社、五通社区泥金社、高林社区3~5组、湖边社区、禾山街道钟宅社区、江头街道后埔社区,11处地下车库进水。思明区有20处严重积水,包括环岛干道下穿会展、仙岳路隧道、莲前东路会展中心周边、吕岭路蔡塘村口、交警支队门口等。岭兜村积水达一层楼高,大部分车辆受淹。
全市共组织转移65人,降雨初期事先疏散368人,目前还在继续组织抢救工作。
翔安区也有几个地方受淹较为严重,主要集中在大嶝街道、新店镇、内厝镇等3个镇街。农田受淹3050亩,房屋受淹或积水230间,防洪堤出现塌陷2处。翔安区有关部门对积水部位进行强抽排水,对防洪堤塌陷处进行填堵加固,有效地处置了险情。
据统计,全市发现1处局部挡墙垮塌,房屋倒塌3间,在此次暴雨中有5人死亡。
理赔
居民享受自然灾害险
据介绍,今年2月份,厦门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签署了《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暨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协议》,开展为期3年的新一轮市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农村住房统一保险,进一步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记者获悉,凡具有厦门市户籍的居民,或具有厦门市暂住资格证的居民,以及在厦就学(有全日制学籍)的居民,均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保障对象。而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厦门市同安、翔安、集美、海沧4个区的农村住户和村改居社区处在五年过渡期的居民用户。
协议规定,保险责任为洪涝、台风、风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房屋和室内财产的损失。每户年基准保费5.5元,保障金额1.6万元,其中每间平房保额4000元,每间厨房保额2500元,室内财产保额2000元,全市参保居民13.2万户,总保额21.18亿元;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每人年基准保费0.48元,责任限额13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3万元,总保额4687.8亿元。以上保费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各50%的比例分别支付,个人不承担费用。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透露,暴雨发生后,该公司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大面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整个公司的理赔人员全部投入到抗灾救灾中,在淹没积水严重的地方设立了应急的人保财险理赔受理点,安排了多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理赔工作。
同时,还制订了快速定损方案,第一时间和维修企业合作进行维修处理,开辟了理赔绿色通道,简化单证,极速理赔。如,不需提供现场查勘证明、事故证明,不需提供警方证明、气象证明,由理赔人员查验标的(车辆、行驶证)后,只需按照定损单开具发票即可理赔。
对于遇难死者,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告诉记者,接到有人报损,他们便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到派出所核实遇难者的身份情况,如果核定身份后属于理赔范围,他们将按照保险协议给予赔偿,最高将给予13万元的理赔。(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志坚 林秋燕 许茵茵 胡婧 通讯员 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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