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工作日记"记载作案经历 一连破获了19起盗窃案(图)

马某的作案日记。
日记本原本是可靠的倾诉伙伴,可这一次却背叛了主人,“供”出主人连续犯案十余起之实。通过窃贼马某的小偷日记内容及审讯、信息研判,海沧钟山派出所民警一连破获了19起盗窃案。
日记本记载作案经历
马某、普某等4名云南籍男子从泉州乘车来厦找工作,而第一份工作竟是当窃贼。在他们连撬6家店铺之后的隔日凌晨,被伏击的民警及便衣抓获。
马某等人被捕后,民警在审讯过程中发现,4人笔录中交代的作案时间有所出入。民警结合其作案手段、作案时间等规律特点及案发现场监控录像,与近期海沧区发生的类似案件逐起比对,发现一起在新阳辖区发生的盗窃作案者和马某等人长相如出一辙。
5月10日,民警对马某等人再次提审,他们却一口咬定自己没到过新阳片区。在民警长达3小时的劝导下,马某等人交代了4人先前在新阳的住处。民警对其在新阳的住处进行搜查,不仅发现了4人盗窃得来的赃物,还发现了马某的日记本。日记本里不但记着马某来厦打工的“心路历程”,还写着在新阳落脚时的作案经历。
4人“混入”厦门
据马某交代,自己离家已有大半年时间,之前一直在泉州打工,今年4月15日才从泉州来厦。
离开泉州到了厦门,4人口袋里总共只揣着几百元钱。4月15日到17日3天时间,他们在厦门火车站附近吃饭、睡觉、上网,很快就把钱花光了。而后4人来到海沧,在新阳租了房子住下。
吃不饱、穿不暖又找不到工作,4人甚至到处吃“霸王餐”。期间马某曾向在老家的姐姐要过钱,姐姐汇了几次钱没多久便花光了,后来也就不再汇了。想家人、想女友,更想混出个样子来,马某把这些都写进了日记里。
盗窃成瘾连续作案
“现在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做的时候很害怕,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偷,才1个星期,我们就做了十多次,有时候一天就做三四次。”马某最近一篇日记里,写着这么一段话。
到了新阳不久,马某观察到不少店铺打烊时卷帘门两处锁只锁一边,于是动员其余3人一起入室盗窃“找钱”花。盗窃来钱快,比打工好得多,还能顺手“牵”些生活必需品———诸如鞋子、衣服之类的。虽然马某在日记里有过反省,但“胜利”的滋味远远大过自责。
在新阳连续作案19起后,马某等人又把目标放到了海沧生活区,并于5月6日来到石塘片区,岂料他们刚到海沧生活区作案,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