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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台胞生活津贴下周一起发放 截止本月10日

2013-05-03 08:43 来源:厦门网 0

  记者从厦门市台联获悉,2013年上半年厦门市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生活津贴和台胞低保户生活扶助金即将发放。

  请194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台胞、老台胞遗偶凭身份证,台胞低保户凭户口簿、低保户证件,到台联办公室办理有关领取手续。亲友代领须提供代领者的身份证。

办理地点: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8楼808室;

  办理时间:5月6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咨询电话:2699100、2699095、26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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