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贴息贷款提高
2013-05-02 09:31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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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妇联获悉,5月1日起,修改后的《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实施办法》开始实施。
与之前相比,新办法的主要变化有:一、扶持农村妇女创业的小额贴息贷款额度,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为10万元;二、贴息贷款年限从一年放宽到最长两年;三、一次性创业资金补助由原来的2000元增加到3000元;四、享受过小额贴息贷款扶持并发展起来的小企业,经妇联推荐,可优先向市农商银行申请由政府扶持、免担保、免抵押、利息自付的小微企业“绿荫计划”融资服务,单户融资额最高为300万元。
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由各区妇联上报申请小额贴息贷款及一次性创业补助的人员名单,5月30日、8月30日、11月30日前由市妇联审批、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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