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象牙制品古玩女店主获刑
2013-04-23 08:5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23日讯 购买3件象牙小制品,放在自家古玩店里售卖。44岁的仙游女子吴某没想到自己“摊上大事了”。
去年10月,吴某在某展会上买了1个象牙手镯和2个弥勒佛头像挂件,总重量95.3克,价值3970元。买回来后,她认为只是小物件,不会构成犯罪,就公然放在店内出售。去年年底,被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组查获时,吴某还一脸茫然,“就3个小物件,不至于犯罪吧?”执法人员告诉她,不论数量多少,只要进行买卖就构成犯罪。
日前,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审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