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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到印尼学骗术"学以致用" 冒充警察"唬"走62万元

2013-04-19 16:23 来源:厦门网 0

  林美(化名)接到“警察”的电话一下子蒙了:“警察”说,有人用她的名字到银行开户,涉嫌非法洗钱。为了证明清白,林美愿意配合调查,把银行卡里的62万元转到指定账户上。这当然是一场骗局。

  记者昨日获悉,这个诈骗团伙的成员豪子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此前,他的4个同伙先后被判刑。

经过被“警察”唬住了,战战兢兢地配合

  去年11月9日上午9点多,林美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他自称是厦门公安局的民警,要与她核对身份信息,对方接着问:“你有收到广东法院的传票吗?让你下午去广东江门法院开庭。”

  “没有啊!”林美莫名其妙。

  “我们抓到一个骗子叫王强,从他身上缴获的银行卡是以你的名字开的户,卡里进出的资金有200多万,你知道吗?这可是洗钱的犯罪行为啊!这样吧,我把电话转接给广东方面的警察。”

  很快电话被转接了,一个自称是广东公安局警察的男子跟林美通电话。

  “我不认识王强,而且我还在厦门,下午没法去开庭。”林美很着急。

  对方态度缓和下来,对林美说,有可能是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了,请配合我们的调查。对方要求林美在电话里做笔录。

  林美信以为真,战战兢兢地交代了自己有几张卡,卡里有多少钱。

  “我们要先冻结你的财产,请把钱转到指定账户,如果你确实与案件无关,我们再把钱转回去。”对方说完还嘱咐林美,“不要向任何人透露信息,包括你的丈夫,要至少保密72小时”。

  于是,林美先后两次转账到指定账户,分别是22万元和40万元。

  当然,这62万元自然都落入骗子手中。

真相曾到印尼学骗术,回来后决定“学以致用”

  豪子交代,2011年上半年,在老乡的邀请下,他到印尼雅加达学骗术,20多天后,他返回漳州老家务农。

  2011年10月初,在老乡的劝说下,一心想赚钱的豪子,带着女朋友来到厦门,召集一些人“学以致用”,开始搞诈骗。他们租了一个房间,老乡给他们提供手机、手机卡、客户资料等。

  他们一共5个人,分工非常明确,谁扮演厦门市的警察,谁扮演广东的警察,骗来的钱怎么分成,这些都是事先安排好的。

  豪子说,林美是他们“钓”到的第二条鱼,是条大鱼,通过交谈,他们得知林美的卡里有100多万,便狮子大开口,结果真的骗得62万元。

  当然了,这62万元也让豪子的刑期“直线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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