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七旬老汉相恋同居8年后分手 求见遭拒女子放火烧屋
2013-04-11 07:4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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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11日讯 那年,她32岁,他62岁,两人相恋后同居。12年一晃而过,其间,两人分分合合,最后却反目成仇。他避而不见,而她为了见他不惜放火烧屋。
2001年,来自广西的打工女子阿芳(化名)初识张某,虽然相差30岁,两人却相恋了,随后过起同居生活。8年后,两人仍很恩爱,生活也很平静,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两人分开。2008年的一天,阿芳跟张某说,她想要个名分,想跟他结婚。张某的家人知情后,暴跳如雷,“是不是图我们家的财产?”在家人的极力反对下,两人的婚事作罢。
想到不会有结果,2009年,阿芳离开了张某,说要去台湾打工。时间一晃两年,2011年,阿芳再次回到厦门,找到张某,旧情复燃,两人又很快过起同居生活。但半年不到,张某跟他的家人便听到许多流言蜚语,说是阿芳去台湾的时候嫁人了,可能是被抛弃才回来的。耳根子软,张某在家人的劝说下,跟阿芳提出分手。
阿芳几次去找张某,想跟他见面,都遭到拒绝。去年2月一天凌晨,阿芳以“取回毛毯”为由,再次来到张某独居的地方。她站在紧闭的门前喊“开门”,却一直没人回应,阿芳便大声喊叫“开门,不然就要放火”。
凌晨5点,阿芳又来到张某住处,还是大声喊叫“开门,不然烧光你家”之类的话。后来,阿芳就从附近垃圾堆收集废弃坐垫、衣服等杂物堆放在张某住处的楼下通道门口,然后拿着打火机将该杂物堆点燃。
邻居闻到烧焦的味道后纷纷赶来灭火,并报警。所幸的是,因灭火及时,只有木门内通道墙面多处焦黑。
后来,阿芳才知道,她要求见张某的那晚,张某并未在家。去年8月2日,阿芳在厦门某酒店被抓获。近日,阿芳因犯放火罪,被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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