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泥水工到厦"兼职"盗窃 一年来3次一次待7天

据海峡导报报道41岁的李某,在深圳工地上当泥水工,同时,他却还有一份不为人知的 “兼职”——— 当小偷。日前,李某在深圳被警方抓获后,他只承认自己在厦门偷过一次,但厦门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他曾在厦门作案50余起,涉案总金额达30多万元。
嫌分赃少 自己单干
李某是江西人,和老乡一起在深圳当泥水工,每个月有两三千元的收入,因为觉得“手头紧”,在老乡的“指引”下,他又做起了盗窃的勾当。凭着盗窃的“收入”,他在老家人眼里变得 “有出息了”。
2009年11月,李某跟随老乡第一次来厦门,开始在开放式的住宅小区行窃。起初他只负责“望风”,后来因为觉得分赃太少,就决定跳出来自己单干。
2010年春节后,李某再次到厦门,并开始独自作案,主要偷电脑、金器等贵重物品,得手后他就拿到深圳去销赃。这一趟,虽然只在厦门待了七天,但让他觉得当小偷“来钱快”,从此就开始“兼职”当小偷。今年3月,李某还带着两个老乡一同前来,照旧把赃物带回深圳去卖,不过最终被警方发现!
一年来三次 一次待七天
据思明警方介绍,在被深圳警方抓获后,李某交待自己只在厦门作案一起,而在深圳没有作案。可是警方调查后发现,虽然李某在深圳确实没有作案,但在厦门作案50余起,遍布岛内外各区。
据介绍,李某作案还挺有“原则”,每年只来厦门三次,春节前、春节后和年中各一次,而且每次他都只待七天。此外,与大多数小偷集中在凌晨作案不同,李某主要集中在傍晚到夜里12点这段时间作案。
思明刑侦大队盗窃犯罪侦查中队民警介绍,通过对历年撬锁入室盗窃的未破案件进行梳理,同时会同情报、技术等部门对同类型手段的案件及时开展研判、分析,警方最终发现了李某有重大盗窃作案嫌疑,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近日,李某在深圳落网后,该中队及时派员赶赴深圳将其押解回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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