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退役士兵补助标准出炉

2013-04-08 07:5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8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厦门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和待安排工作期间给予生活补助标准出炉。

  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12年11月1日以后退役的城镇士兵,在部队未选择自主就业的义务兵补助标准,提高至40300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且在部队已领取退役金的,将可获补33000元,外加9000元退役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补助金按原标准的2倍;士官补助标准则以义务兵补助金33000元为基数,每服一年增加10%,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士官,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补助金按原标准的2倍,而对于进藏退役士兵,按其相对应的补助金标准的2倍进行补助。(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志坚)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捅伤他人后落网 一查竟是杀人逃犯
下一条:清明3天厦门一手住宅成交量比增242% 多为外地人购房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