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要从3元调整至2元
2013-04-06 09:53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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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国家最近一次调低成品油满10天的日子。按照规定,今日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要从3元调整至2元。
3月27日零时起,国家调低成品油价格。厦门的93号汽油每升从7.65元降至7.44元,下跌0.21元;97号汽油每升从8.14元降至7.95元,下跌0.19元;零号柴油每升由7.53元降至7.30元,下跌0.23元。
根据《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浮动的具体调整条件为: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
目前,我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下调至7.44元/升,未达到每升7.45元的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的收费条件,因此,燃油附加费从3元调整至2元。
今日起,市民乘坐出租车时,如果出租车司机仍按照每次3元征收燃油附加费,乘客可以拒付车租,并拨打出租车公司的投诉电话。
另外,针对国家10天调整一次成品油价格,有司机致电本报咨询我市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是否会修改。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价格部门没有调整我市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打算,不管国家对成品油调价多频繁,只有价格达到临界点,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才会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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