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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发现怀孕 孕妇拘禁前男友索要奶粉钱

2013-03-15 09:0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15日讯 女子向前男友索要奶粉钱被拒后,怒而拘禁前男友逼其付钱。日前,陕西女子小琴因怀孕被取保候审,3个同伙被集美检察院批捕。

孕妇拘禁前男友 索要奶粉钱

  2011年7月、8月间,小琴(化名)在集美务工时认识了阿明(化名),两人交往没多久就分手了。2012年3月,怀孕8个月的小琴找到阿明,告知怀了他的孩子,并要求阿明出钱“解决”。阿明却觉得他们交往时间短暂,认定孩子不是自己的,根本不理她的要求。

  前男友态度如此冷漠,小琴向陕西老乡阿强(化名)诉苦。阿强听后一口答应帮助她“讨回公道”。

  小琴申请了一个新QQ,跟阿明聊天。待两人熟悉后,小琴趁机约他外出见面。阿明兴冲冲地跑到约定的地点,却发现是挺着大肚子的前女友等在那里,旁边还有阿强及他叫来的5名男子。阿明被强行带至海沧某处并控制住。小琴要求阿明赔偿她3万元,作为孩子将来的抚养费。起初,阿明不肯,阿强等人便对其实施殴打。阿明受制于人,被迫打电话向父亲要钱。

  经双方协商,3万元抚养费降至1.5万元,小琴收到阿明父亲的汇款后,才将阿明放回。

  阿明回到家后,就立即报警。集美警方将小琴抓获,阿强叫来的5名男子中,有3人也被抓,阿强及另两嫌犯仍在逃中。经过民警教育,小琴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犯了法,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近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小琴因处于哺乳期被取保候审,而阿明与小琴孩子的血缘关系,目前仍在DNA鉴定中。

  办案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非法拘禁罪的一个重要行为特征,是行为人以索债为目的,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将其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本案中,小琴及其同案犯主观上均以向阿明追讨所谓的“小孩抚养费”为目的,但客观上采取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故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高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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