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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女子网恋假歌手 人都未见就“送”20多万

2013-03-08 09:55 来源:厦门网 0

  “我是歌手,急需用钱。”芦某化名上婚恋网站骗财。结果,真有单纯的女子被他骗走20多万元钱。

  昨日,导报记者从湖里区法院获悉,芦某近日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醒,最近网恋诈骗案频发,骗子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全都用化名在婚恋网上登记。

冒充歌手骗走20万

  芦某是一名外来工,1980年出生,虽然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但他是汉族人。

  芦某在网上的化名叫“丁毅”,他在婚恋网上认识吴小姐之后,就在交谈中谎称自己是艺人,“是一名歌手,还从事模特工作”。

  他以此骗取吴小姐的信任,两人开始网恋,但现实生活中却未见面。男子编造出“朋友出事急需用钱”、“个人还债”等虚假事实,骗取吴小姐给他汇款转账。

  最后一次,他又想出新的骗钱花招,骗吴小姐说“我要在呼和浩特买房子,将来我和你共同居住”,于是,吴小姐又给他汇了一大笔款。

  经查,吴小姐汇款、转账共计208900元给“丁毅”。但是,吴小姐始终不知道自己的男友“丁毅”其实不姓丁。而且,她转账过去的钱并没有用于买房,而是全部被对方用于个人挥霍。

  最后一次转账后,吴小姐和“丁毅”失去了联系。随后,吴小姐报了警。公安机关立即对其网上追逃。很快,芦某就在老家被抓获。

网上诈骗全是化名

  最近一个月,湖里区法院受理了多起婚恋诈骗案件,占全院诈骗案件的三成。

  这些诈骗案涉案金额都比较大,少则几万元,多的达几十万元。

  其中,一位姓杜的小姐因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了一个叫“李志鹏”的男友,被骗走44万多元。

  而警方介入调查后,才发现“李志鹏”是假名,该男子其实姓曾,除了诈骗杜小姐外,还骗了其他两位女子10多万元。

  法官提醒,这些婚恋诈骗案,当事人都是“化名上网”,以婚恋网站交友为途径,以虚假身份信息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以投资、生意失败急需资金、信物礼金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而受害女子多为30到40岁的单身或离异女性,骗子们正是看准了此类女性渴望结婚的心理行骗。

  对此,法官建议工商、工信等部门加强对各类婚恋网站的监管,同时,建议婚恋网站加强对会员身份信息的核实,并发布提醒信息及建立会员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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