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合条件可享社保补贴
2013-03-07 15:17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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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接听12333专线,就我市有关企业用工服务方面的话题,接受了市民的咨询。
市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我市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其社会保险差额由市、区财政补助。
企业组织员工培训,可获得职业培训补贴。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或委托培训机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400元/人、中级工700元/人、高级工1000元/人、技师1600元/人。
【小贴士】
招聘会几乎天天有
春节后,我市、区人社部门均加开了招聘专场。
市人力资源市场于每周六、周日加开招聘专场;思明区周末在中山路举办“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湖里区人社局及各街道各举办一至两场大型“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各街道还在各自固定招聘点每天开展招聘活动;集美区于2月23日举办首场大型“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区人力资源市场及4个街道、镇人力资源市场在节后一个月内每天举办招聘会;3月17日前,海沧区在新设立的新阳工业区人力资源市场每天举办招聘会;同安区每个工作日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招聘会,在同安工业区招聘点每天举办招聘活动,同时街道、镇都会举办一场专场招聘会;3月31日前,翔安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都会在火炬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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