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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千人计划”开始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4月5日前

2013-03-05 08:25 来源:厦门网 0

  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厦门市正式启动2013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工作。

  据了解,国家“千人计划”是中央着力打造的海外引才品牌。“千人计划”评审将按照“坚持稳定规模、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的总体要求和“国家战略导向、按需引进”的原则,重点引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和创业人才项目倾斜;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企业倾斜。

  申报项目包括: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4、“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5、“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以上5类项目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

  6、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根据有关规定,同一人才参评国家“千人计划”仅限2次。市委组织部建议我市各单位将根据人才发展情况认真筛选,重点推荐技术水平较高、发展情况较好、竞争力较强的人才申报参评。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审核人才条件和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各单位要在4月5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湖滨北路原市委党校4号楼103室)。咨询电话:53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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