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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骗子指使取十万赃款 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3-02-26 14:59 来源:厦门网 0

  受人指使,王某持卡去银行取诈骗所得的赃款。他共取款10.5万元,结果获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还被处罚金2000元。

  王某是广西农民,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他受骗子“阿五”等人指使,持骗子提供的银行卡到自动柜员机提款,这些卡里的钱全部是骗子通过网络QQ方式诈骗所得。通常,都是“阿五”等人将诈骗所得的钱转入一张银行卡,随后,由王某持这张卡去银行取款。

  经查,从2012年3月到5月,王某一共帮骗子取款5次,一共取走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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