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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内外幼儿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每人每年500元

2013-01-22 09:56 来源:厦门网 0

  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厦门市岛内外幼儿园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该标准统一后,我市实现了从幼儿园到中专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化,也是全省首个实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城市。

  据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450元/年·生,集美区为500元/年·生,同安区为430元/年·生,翔安区为300元/年·生。为了加强城乡教育统筹,促进岛内外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全市公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标准为500元/年·生。

  对有关区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所增加的经费,市财政将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助,并从2013年纳入市对区体制补助基数。

  据介绍,为了促进岛内外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我市从2012年起就对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可统一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每生每年分别达到730元、1110元、750元、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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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2011年至2012年,全市投入2.95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2所,新增学位1.07万个;对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按等级给予生均补助,两年来市区财政为此投入8100万元;安排无证园改造达标园补助2300万元;安排合格园等级提升补助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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