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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福建省小型客车将免收高速路通行费

2013-01-10 09:23 来源:厦门网 3

  国庆期间的好事儿又来了。春节期间(2月9日至15日),福建省继续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考虑到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可能会导致高速公路车流量急剧增加,福建省高速公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免费放行办法,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

  昨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称,2013年春运福建省道路水路客运量近9000万人次。2月9日至15日,福建省继续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此外,福建省继续实行7座以上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在福建省境内停止运行的规定。

  春运期间,全省将组织2万辆客车、1.3万辆公交车、2万辆出租汽车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同时落实旅游客车3700辆(12.6万座位)作为加班、包车运力保障,落实1050辆(3.5万座位)客车作为紧急疏运运力保障。838艘船舶(3.2978万客位)参加水路旅客运输,可调整机动运力35艘(1250客位)作为应急保障,全省运力充足,能够基本满足春运客运需求。

  2月9日至15日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可能会导致高速公路车流量急剧增加,我省高速公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免费放行办法,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针对我省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停止运行可能造成服务区拥堵的情况,高速公路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服务区的安全、消防和治安监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尤其是在低温天气下,服务区将提供免费热水,储备好方便面、日常药品等基本保障物资。

  此外,我省各公交企业、场站公司加强对公交停车场、首末站的站内客流秩序及夜间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强化出租汽车监管,严禁甩客、拒载、粗暴待客等不良行为发生。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冻、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情况,我省将完善应急运输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全省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严格落实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乱涨价、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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