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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重度残疾人 提前享受养老保险

2011-07-21 02: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获悉,从7月1日起,厦门重度残疾人提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之前的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

  据悉,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提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属低保对象的,其享受的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成员收入。

  另据记者获悉,厦门市政府将建立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从而进一步完善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训练和社会适应性训练,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逐步解决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在就业和康复方面的困难,促进残疾人就业。(本网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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