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质混凝土添加剂 同安一企业被罚22万元

厦门日报   2020-07-29 15:23

  因销售劣质混凝土膨胀剂,同安一家生产企业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具高达22万余元的“罚单”。

  近期,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辖区5家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的膨胀剂进行盲样编制抽检。此次抽检共抽取样品4个批次,检测项目10个,结果为合格批次1个,不合格批次3个。其中,不合格批次均显示为同安区一生产企业供应。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膨胀剂检测报告》送达企业,并对膨胀剂检测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对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因其生产、销售的混凝土膨胀剂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该生产企业被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已售出产品的销货款,并处罚款22万余元。

  据介绍,混凝土膨胀剂主要功能是补偿混凝土的收缩、减少开裂、提高抗渗,从而达到结构自防水的效果。使用劣质混凝土膨胀剂不仅不能起到防水抗渗的效果,甚至有可能对建筑生命造成严重损害。

  针对混凝土添加剂市场乱象,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还专门召开产品质量分析座谈会,约谈辖区搅拌站企业负责人,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做出包括做好质量问题倒查等8项承诺,并按照承诺内容进行整改。(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林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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