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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在厦门钱在广东被取走 律师称银行应承担责任

2012-12-13 11:21 来源:厦门网 0


银行卡就在身上,人就在厦门,却在广东被取走了3000元。这是怎么回事?

  董先生:卡在身上 钱被取走

  董先生是东北人,在厦门枋钟路一家公司当司机3年多。他的工资卡,是湖滨南路某银行的借记卡。

  “14点19分支出3000元,银联ATM取款。”本月4日下午,董先生在公司楼下的商务车里休息,手机接到了这样一条短信,顿时睡意全无。

  工资卡随身携带,怎么会收到取款通知呢?董先生很吃惊,赶紧联系银行并报了警。

  随后,董先生急忙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办理挂失,而后来到银行营业厅,打印出清单,证实确有一笔取款,且发生在广东清远。

  董先生很纳闷:人在厦门,卡从来没有丢失过,怎么会被异地盗取?他怀疑他的银行卡被人复制了。

  “上个月29日才发的工资,我没有取出来,没想到被盗取了,钱就这么无缘无故地没了!”董先生很气恼。

  董先生打算,今后发工资后都把钱取出来,因为他觉得,把钱放在银行里没有保障;如果银行方面不给他一个交代,他打算起诉。

银行: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这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事件的焦点在于:董先生的银行卡是怎么被复制的?密码如何被泄露?

  而银行方面调取了董先生最近的交易记录,发现他在该银行和其它银行均有交易,很难查清银行卡的磁条信息是在何时何地被窃取的。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希望警方的调查结果出来,查出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以便更好地防范,该负的责任我们会负责。”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律师:应先由银行承担责任

  银行卡被盗刷的损失由谁承担,目前难有定论。

  大同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说,储户一方主张应由银行承担;银行一方则多以储户保管不善为由,主张由储户承担过错责任;法院则多以双方互有过错为由,判双方按不同比例承担责任。

  何律师认为,银行卡被盗刷,应先由银行承担责任:

  首先,盗刷银行卡行为的实质是盗窃银行的钱,而不是盗窃储户的钱;储户与银行间是储蓄合同关系,储户账号内的金额减少,应由银行承担违约责任;银行如主张储户有过错(如密码保管不善),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不能直接推定储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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