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假枪扮警察骗走的哥钱财获刑3年
2012-12-12 09:34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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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带着仿真枪,假冒民警,要的哥“一起去擒贼”,骗走4名的哥的钱财。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曾某犯有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1万元。
3月24日22时许,在湖滨南路外图门口,曾某拦了一部出租车。途中,他说自己是警察,要去抓人,要的哥帮忙。到了目的地后,曾某带着的哥下车“擒贼”。等了半个多小时后,曾某对的哥说:“这个案子搞大了,领导现在在酒店开会。”然后,他让的哥将车开到某酒店,说领导在酒店吃饭,买单钱不够,向的哥借了480元钱。
经查,曾某冒充民警,以类似手法先后骗了4名的哥。除了骗的哥的钱,曾某还自称高官之子,骗女友的钱。此外,曾某还犯有信用卡诈骗罪。今年1月21日,曾某以需要借用信用卡进行转账为由,骗得一位被害人的信用卡及密码,盗取卡内的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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