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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建城市管理协调协作机制协助单位不尽职将被问责

2012-12-12 08:0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12日讯 明年1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将开始实施。昨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军荣执掌市长专线电话时表示,将多举措建立城市管理协调协作机制,协助单位不履行协作义务将被问责。

  王军荣说,厦门将积极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疑难问题、重要专项行动及工作方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城市管理信用档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城市管理达到主动、精确、快速的目标;建立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等。

  按照新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发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违法或者不履行相关职责等行为,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对有关公用事业单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依法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同时,也明确对不履行法规中规定职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问责制。(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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