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保障租赁房审核结果补充公示 公示时间2月27日-3月5日

厦门日报   2019-02-28 11:20

  2018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2月20日。公示期间,申请家庭顺序号20180300326、20180300504共2户申请家庭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复核。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8年第三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上述2户异议申请家庭均属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上述2户申请家庭再次资格审核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9年2月27日-3月5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19年2月27日-3月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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