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手写"罚单"竟然还盖公章 市民临时停车引"奇特"遭遇
在路边临时停车位停车,收到一张盖着公章的“罚单”,可金额和日期却是手写,等了半个月也没收到交警罚款通知,之后又收到一张手写“告知书”,称不交停车费连年检都过不了。昨日,网友杨小姐发微博讲述自己在吕厝路上的临时停车位上停车后的“奇特”遭遇。
“我平时下班到家已是晚上八点,收费员下班了。早上七点多我上班,收费员还没来。”杨小姐告诉记者,平时她都正常缴费,除了上个月出差四天,实在找不到停车位,只能停在临时停车位上,当时是晚上九点,第二天自己出差,车就没动;三天后取车时,她发现汽车雨刮上夹着一张“罚单”。
“罚单”用半张A4纸打印,内容大致是:“车号****的车主,由于你的车违章停放了四天,违章占用路边停车位,对我们的停车收费造成了严重影响,妨害了道路交通管理,现我局决定对你处罚140元。”落款是厦门市国土资源管理公司,还盖了公司公章,但罚款金额和日期都是手写的。杨小姐说, 当天自己是早上七点半取车,收费员还没上班。她看到这张“罚单”真是哭笑不得,也不知该去哪里交钱,更没收到交警的罚款通知。“可惜当时没把‘罚单’拍下来,也没保留下来。”杨小姐说,昨天她收到完全手写的“告知书”,像是随手撕下的,上面写着“你的车不能停在我们的车位了,你在这里停了很多天了,你又没交费,你这样不行的,你年检过不了的。”
“难道收费罚款是收费员说了算?平时早上8点超过一分钟就要收我过夜费,每次收5元,还常不给发票,这合法吗?”杨小姐表示不解。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行政执法权,不可能开罚单,路边临时停车位一般归社区或街道管理,也不具备办理产权的资格。同时,该局下属公司中也没有“厦门市国土资源管理公司”或收停车费的公司。
昨日下午5点半许,记者来到吕厝路,发现收费牌上写的收费单位是“厦门市湖里国投车辆停放管理有限公司”,监管单位是“湖里区城管办”。该停车场的免费时段是晚8点到早8点,或临时停放10分钟以内。停车位边上没有咪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