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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4月近5成车辆保费或降

2011-03-27 02:2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作为全国首批4个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将从4月1日起正式启动改革。昨日,厦门保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厦门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建立了与理赔记录挂钩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扩大了费率上、下浮动的范围,预计将有49.2%的车辆保费会有不同程度下降,34.8%的车辆将维持原有费率,仅有16%的车辆费率会比以前有所上升。

  此次费率浮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费率浮动系数的设置上,将现行系数大大简化,仅包括“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等5项(详见本版表格),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计算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二是在费率浮动范围上,实现了浮动系数与理赔次数和理赔金额的挂钩;打破了现行费率浮动方案中最低下浮30%的规定,使出险次数较低、赔款金额较少的客户能享受到更大幅度的优惠。

  由于理赔次数和理赔金额决定了下一年保费的高低,因此有些小刮擦,如果车主每次都报保险,其实反而不划算,会影响到第二年的保费。业界人士说,车辆在发生单方或双方小刮擦时,如果车损非常小,但评估没有把握,可以先报警,然后在定损后,决定要不要保险公司理赔,假如觉得不划算,可以撤销报案。



□举例  费改后私家车保费变化

  一辆新车购置价10万元的家庭自用五座小轿车,投保10万元的车损险及2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标准保费为3107元。费率改革后,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7;同时投保包括商业三者险在内的两项险种,优惠系数为0.95,上门投保优惠系数为0.85。另外,该车非老旧新特车型,综合以上因素,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0.56525(0.7×0.95×0.85),应交纳保费1756.23元,节省保费1350.77元。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今后4年内都不出险,到第5年时,最终费率系数将下浮至0.24225(0.3×0.95×0.85),保费将下浮至752.67元,节省保费235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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